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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回收利用系统

雨水回收利用系统

发布时间:2024-12-05

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简称为雨水回用系统,广泛应用于海绵城市、调蓄池等雨水收集及回用系统。一般是都是由截污弃流装置、雨水收集系统、净化系统、雨水回用系统组成。具体来说,可以是包括雨水弃流装置、安全雨水分流井、PP雨水收集模块、截污挂篮、地埋式雨水处理一体机等一系列雨水利用设备在内的整套系统。

一、设计依据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 50336-201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2019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17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4-2021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 50013-201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19

二、设计范围本项目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的设计包括:

1、雨水回用系统的工艺设计

2、回用系统的过滤、消毒、控制箱等

雨水回收利用系统

三、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简介

3.1本项目为收集场地屋面及道路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从管网之间接入雨水收集系统,雨水利用策略如下:

a.屋面与路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向室外雨水管道,经室外初期雨水弃流井完成初期雨水弃流后,进入雨蓄水池储存并回用。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弃流的初期雨水、超过雨水收集系统能力的溢流雨水均排向室外雨水收集排放管道;  

b.场地绿化雨水收集效率低,不考虑收集利用,优先考虑自然下渗,下渗饱和后形成的地面径流,由雨水口收集后,排向室外雨水管道

c.蓄水池后端添加了絮凝、砂滤、消毒,对水质进行进一步的净化处理,以保障净化出水达到用水水质要求

d.雨水收集系统的溢流管接往下端雨水管道

雨水回收利用系统

3.2由于收集屋面及道路的雨水,并经过初期雨水的截污、过滤处理,其收集雨水水质比较洁净,雨水利用系统拟采取如下流程:

3.3处理后回用水水质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回用于道路冲洗,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

:本项目海绵城市无雨水资源化利用指标:仅预留回用端口:可回用于绿化浇洒、道路冲洗等。

后期建设方委托景观专业或其他专业单位根据现场具体使用情况二次深化设计。

四、截污沉淀装置

回用于绿化,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根据《民用建筑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J/260-2017要求,用于道路冲洗、绿化浇洒时,其CODcr应≤30mg/LSS应≤10mg/L

五、雨水储存

雨水收集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模块式蓄水池(具体以建设方意见为准),并计算得收集池容积为571m³。

六、雨水处理工艺

雨水处理工艺的原则是力求简单,一方面经弃流处理的雨水水质比较洁净,另一方面是降雨随意性大,回收水源不稳定,处理设施经常闲置。由于雨水回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项目雨水来自场地雨水管网雨水,经过有效的拦污、弃流预处理后,进入雨水蓄水池,雨水储存在蓄水池内有充分的时间完成沉淀作用,沉淀后的雨水通过提升泵提升到处理机房,通过过滤、消毒深度处理后,水质达到回水用水质标准,方可出水使用。

雨水回收利用系统

七、运营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1、每个雨季前至少进行一次产品维护,检查水泵是否运行正常。

2、如果在运行中遇到其它问题,及时与设计方联系,协商解决。

3、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供水管路应设补水系统,并满足如下要求:

a.补水的水质应满足雨水供水系统的水质要求; 

b.补水应在净化雨水供量不足时进行; 

c.补水管路为自来水时,应在补水管路上设置倒流防止器,以防污染自来水。

4、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a、供水管外壁应按规定涂色或标识;  

b、水池、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c、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设置非传统水源的耐久标识,埋地、暗敷管道应设置连续耐久标识; 

d、管道取水接口处应设置“禁止饮用”的耐久标识; 

e、公共场所及绿化用水的取水口应设置采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的装置。

八、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清水池补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向中水、雨水回用水等回用水系统的贮水池()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的2.5倍,且不应小于150mm,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九、其它:

1、蓄水池、清水池应设防虫措施。  

2、图中所注尺寸除管长、标高以m计处,其余均以mm计。  

3、图中所注管道标高:压力管道以管中心计,雨水重力流管道以管内底计。   

4、本说明和设计图纸具有同等效力。两者均应遵守。若二者有矛盾时,甲方及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并以设计单位解释为准。

5、配筋由结构专业设计,本次图纸不包含结构配筋。

6、雨水收集池及回用系统由专业机构根据本项目海绵指标(容积)要求进行深化设计。

本项目雨水收集池及回用系统所涉及的图纸仅为建设方参考,具体由专业厂家二次深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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